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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再见李崇 (第2/3页)
李崇脸上微微苦涩,要达到这种程度,就算修行天才,只怕也要数月苦修。
“怎么,你这混蛋还想拦路打劫不成?”唐七七也似变得聪明起来,丝毫不提矿道里面的事,面对李崇更是理直气壮,一口一个混蛋,毫无畏惧之心。
有杜仲在身边,纵使是青陵“四御”,她也不惧。
李崇脸上很是难看。
“这是……刚才进去的那个杜家纨绔少爷?”
“……应该是。”
“他,他不是刚刚才进去么?这才进去多久,难道刚才那个不是他?”
旁边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连他们自己也有些不确定。
灵光是一种由内至外的光芒,对修行者来说就像暗夜星辰,一眼就能看清,作假都没的可能。只是像杜仲这种骤然变化,这种灵光,足以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快看那个血红色的玉卵,仲少爷已经斩杀里面那只妖祸了!”
旁边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欢呼。
对于城卫队的绝大多数兵士来说,他们只知道奉命值守,根本不了解具体情况,自然希望有人能够斩杀里面的妖祸,结束这一场漫长的灾祸。
李崇一听,脸上更苦了,也只能眼睁睁盯着杜仲手中那只血玉王卵。
以他的实力,只怕强抢不来,以杜家的身份,更是强抢不得。
“看什么看,这是我们的战利品。”唐七七一点也不含糊。
“莫非,你认识这个东西?”杜仲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血玉王卵一眼。
至于李崇手中那把轻光剑,他从头到尾一眼未看。李崇平时就趾高气扬,带着一柄轻光剑满大街走,青陵城里知道这把剑的人,满大街都是,他又岂会不知。
李崇一听顿时心头一喜,脸色一变,和和气气道:“这大概是地行魔蛛的幼兽虫卵。”
“我们好像确实遇到了不少地行魔蛛,实在是弱的很,这东西看来也就这么回事了。”杜仲脸上尽是失望之色,“我还以为是好东西。”
李崇心里更兴奋了。
很明显,同他猜的一样,杜仲对于自己手中的“血玉王卵”一点也不了解。
他略微沉吟,道:“仲少爷说的是,对于杜家来说,这种东西用处只怕实在有限的很。倒是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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