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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梦世 (第1/3页)

    李志成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所没有粗大到连神经末梢都坏死的程度,所以对大唐生活适应力太差,没法“咦”惊叹一声我穿越了,就无缝的融入大唐这个大集体中。

    他还在逐渐的适应中,上次的死亡威胁就是自己一种不适应的表现,这个世界有许多避讳,不像前世,当街大骂国家领导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举动,连警察都不管。而这个世界有关皇权的事情都是忌讳,连隐喻都不成,弄不好要株连九族的。

    比如老虎不能叫老虎,叫马或者大猫都成,虎子(马桶)为了避讳竟他娘的叫马子,以前听别人把女朋友称为马子只是觉得是个别扭的外来词(港匪片流行起来的),原来根源在这里,没文化真可怕。

    国人山寨别人有时真的无语,把自己的丈夫叫太监(老公是由太监称呼演化来的),哪有听着自己妻子柔柔糯糯的称呼一声夫君,郎君的让人心头麻酥酥的。

    秦琼死了,死就死了呗,反正在李志成眼中,他早就死了一千四百多年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秦琼的死给他提了醒,他得了重病。

    这种病叫着……好吧,他也不知这叫什么,反正他的眼中所有名人全他娘的是死了一千四百多年的人了,拜发达的影视传媒的福,自己所知道的名人名单着长长一串,想想吧,和一群死了一千四百多年的老鬼生活在同一片空间是多么惊悚的事情。

    同样也拜发达的影视网络传媒的福,把自己这种行为定义为穿越,给他打了预防针,要不然的一想到自己身边所有人都至少是一千四百多岁的老鬼,想想都惊悚,直接就能把人给逼疯了。

    虽然能接受自己穿越了,也能接受身边的普通人是活生生的和自己同活在同一时间的人类,但是那些名人就不成了,他们存在感太强,自己大脑已经自动把他们归档为“古人”。

    这就带来了一种认知错乱的感觉,有一种关公战秦琼的荒唐感,虽不强烈,但是的确一直困扰着他。

    先前自己见过历史有名的人只有程咬金和郑丽琬,程咬金和自己交集很少,而郑丽琬本来在历史上就是小透明,没什么存在感,所以这种认知冲击并不大。

    不过秦琼的死,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自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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