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曲歌小说]https://wap.bequw.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第四十二章 贾之麦真貌 (第3/3页)
,实在避不开了永远低着头。像现在这样带着打量到了这里,有些意思。
林秀打量着贾家,贾之麦也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林秀一眼。
贾家是在以前林家的基础上改建的。这个林家,就是贾之麦入赘的林家。贾之麦是林文法的赘婿。
而这个林文法老爷子,是有儿子的,不过儿子没养大,下河里玩意外死了,就养着一个早产的闺女林兰馨。
林秀记忆力对这个林兰馨更加没有印象了,反正身子不好,也不大出门,林文法又没了儿子就想着给闺女招个女婿,可谁愿意去给人家做女婿,生了孩子跟女方姓。
那不是连祖宗都不要了么,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因此就拖到林兰馨十九了,正巧那年村里来了许多逃难的,又有个和林兰馨年纪差不多的后生,长的也俊秀,就是贾之麦了。
带着个老娘,家业都没了,林文法看中了,就去问了贾之麦,愿意入赘不!
贾之麦就这么应了,唯一的条件就是得带着老娘,那真的是跟嫁人似的,老娘就是他的“嫁妆”了!
据说当时村里人很多都不看好贾之麦,更不看好林文法,找了这么个外乡人当赘婿什么的!说话也难听。
可贾之麦是个能干的,虽然身板不像别人壮实,但是也能跟着林文法下地干活,也不偷懒耍滑的,对林兰馨也好。
只是林兰馨身子不好,好不容易怀了一胎,最后一尸两命。
林兰馨没了,贾之麦就跟着别人出去做生意,当所谓的人贩子其实就是中人而已。挣了些钱,养着三个老。
后来因为经常在外跑,担心家里三个老,就把林家原先的破房子扒了,改建了大瓦房,找了村里勤快的妇人,每个月过来帮着三个老做做饭收拾收拾什么的。
村里人渐渐就对贾之麦改观了,能挣钱,有良心,虽然这钱挣的有点黑心,但是好在也慢慢融入了林家村。
林秀打量的就是贾家的大瓦房,因为林家村都是红砖黑瓦,而贾家是青砖大瓦房,盖的比村里人的房子高一些,而且更亮堂。
林秀很是羡慕啊!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