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八十六章 好贵!  火器是打碎阶层固化的利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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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六章 好贵! (第2/3页)

是的。国内专门搞这些的高精技术公司其实还有不少的。不过,前提是你得有钱,有身份才能从这些公司或者研究所买一点。”

    “一点是多少?”

    “40000阳元才能买3颗人造的供能水晶。”

    “好贵!”

    在日麦帝国,大多数子民的月薪才120阳元。40000阳元,这可是一个初级砖瓦工28年不吃不喝才能赚的钱!所以,汤威尔点了点头,不得不说日麦帝国的军火商们能够横行霸道,有钱就是其中绝对的硬道理。

    “威尔,说个更不好听的。我们所有人都是用钱砸出来,才能成为一个个萨满。当然,目前也就只有你一个,把我们十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女性抱上床配种。”

    “这个我懂,我也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会法术本身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我还是进市场买点什么吧。至少我们变卖的战利品还是可以换点钱,出来这里好好消费的。”

    尽管食人族与欧克人手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但是他汤威尔跟她们两个干掉的47名巫师身上却有各种各样的法杖,外加某些带有金银珠宝装饰的饰物,乃至少量的枪械(从日麦人身上抢夺而来)。将这些东西进行筛选与逐一变卖后,他的腰包里还是有那么一点钱的。

    当然,他自己肯定明白每天晚上都能抱着至少两个会法术的女性萨满睡觉,其实是一件相当糟蹋她们自身价值的事情。同时,他想了想,如果他没有变卖法杖当自己的战利品……没必要。

    真的,完全没必要。

    在实际战斗的情况下,一个手持法杖的巫师或者法师之类的家伙十有八九一定会成为战场上的众矢之的。至少他的枪口绝对会对准这些家伙,然后直接一枪打飞巫师的脑壳。而且,包括罗校长在内,他真的没有见过有哪个女性萨满会拿着法杖,乃至木杖之类的东西出来活动。最多就像他奶奶,平时拿着一根木质的棕色拐杖,跟外面逛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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